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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爆电气等产品由生产许可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实施要求的公告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出了2019年第34号公告:“关于防爆电气等产品由生产许可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实施要求的公告”。相关内容有:
① 自2019年10月1日起国家指定的各认证机构开始受理防爆电气产品认证委托,同时停止受理防爆电气生产许可证的申请。
② 自2020年10月1日起,未取得强制认证的防爆电气产品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其它经营性使用。
① 自2019年10月1日起国家指定的各认证机构开始受理防爆电气产品认证委托,同时停止受理防爆电气生产许可证的申请。
② 自2020年10月1日起,未取得强制认证的防爆电气产品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其它经营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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